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急剧增加与不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形成了一定的矛盾,交通肇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另外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公正、准确地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的基本办案原则。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呢?笔者以为:除办案民警坚持秉公执法之外,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就是除肇事现场之外的最基础、最直接、最客观的物质依据。通过痕迹检验,可以明确而完整地记载和反映物体之间何部位接触、如何接触等载体,并以鉴定书的形式截入事故案卷,这样的案卷能够经得起时间和事实的考验。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案件、无现场的案件、肇事逃逸案件,痕迹检验鉴定的作用就显得更加突出、更加重要。
通过对车辆、人体、衣服等进行检验,可以发现大量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检验得出结论,将多项鉴定结论综合起来,再结合现场勘察资料和调查材料,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完全能准确客观地做出判断,去认定责任、认定案件,将案件办成铁案。
现就常见的几种痕迹物证的利用及其作用分述如下:
一、车轮痕迹物证的利用及作用
车轮痕迹可以反映轮胎的花纹种类、轮距与轮轴以及车辆行驶的状态。如起步、刹车、转弯等,通过检验,可以判断车辆行驶方向、车辆行驶速度等基本因素。通过车轮上的个别特征,如磨损程度、裂缝、缺损、扎钉、嵌物等现象,可以进行同一认定。如2006年6月,在307国道汾阳境内杏花路段,发生一起骑摩托车人倒地后腿部被货车车轮碾压致腿部骨折的交通事故。在事故调查中,货车司机矢口否认碾压事实。于是,经对受伤者穿的裤子进行检验,发现其裤腿上有轮胎印痕,与货车轮胎进行对比,伤者裤腿上的轮胎花纹种类与货车右后轮轮胎花纹种类完全一致。在证据面前,货车司机无法抵赖,对碾压事实供认不讳。
二、现场遗留整体分离物痕迹的利用与作用
在现场勘察中,全面细致地收集和提取现场遗留痕迹或现场遗留的整体分离物,如轮胎花纹、风挡玻璃、车灯玻璃以及其它分离物件,对认定交通肇事车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这些现场遗留痕迹或现场遗留的整体分离物进行对比检验,可以直接认定交通肇事车辆。如2003年3月25日,汾阳国道307线667公里加950米处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察,现场除遗留有肇事车辆玻璃灯罩碎裂片外,再没有任何价值的线索。根据现场遗留的整体分离物玻璃灯罩碎裂片,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展开事故调查。一路组织警力设卡堵截,一路调查走访群众。经过对四个运输企业、100余名群众走访,对数十辆车辆排查,终于发现太原市梗阳焦化厂晋A33626、挂车晋A3493#解放142大货车主车后转向灯罩缺损,有重大肇事嫌疑,经对现场遗留的玻璃灯罩碎裂片进行了比对,不仅灯罩型号相同,而且痕迹完全吻合,于是直接认定该车为肇事车辆,先后仅用9个小时就侦破了这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三、车辆刮擦痕迹的利用与作用
车辆刮擦痕迹也是普遍存在于事故车辆的一种重要物证,通过刮擦线条痕迹检验,从刮擦高度、相互的附着物、线条痕迹的起止缘,认定接触部位,分析行驶方向,从而准确认定责任。如2006年4月,在杏花山区土路上发生一起农用三轮车侧翻后坐车人被压死的交通事故。据三轮车发动机反映:该起事故是一辆农用四轮车与其所驾驶的农用三轮车会车时发生刮起擦边球而侧翻的。在侦察过程中了解到:附近村庄当天确有一辆拉粪的农用四轮车路经事故现场。经传讯农用四轮车司机,其仅承认经过该路段时发现三轮车已侧翻,并未和三轮车发生刮擦。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事故处理人员对三轮车和四轮车进行了痕迹检验,发现三轮车左马槽与四轮车左马槽在同一高度上不仅均有刮擦痕迹,而且在四轮车上还发现有蓝色油漆附着物。通过刮擦痕迹鉴定,铁的证据使四轮车司机不得不如实供认了会车过程中发生刮擦的肇事事实。
四、附着物痕迹的利用与作用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与车之间、车与人之间相互擦碰接触,均会形成各自的物质附着于对方体上,如油漆、塑料、纤维、血迹、毛发等,寻找和发生这些微量物证,对于办理有争议的交通事故案件,特别是肇事逃逸案件意义重大。目前在发生事故后,肇事者毁灭证据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大的痕迹容易毁掉,但微量的痕迹物证一般不会引起肇事者特别注意而被忽略。因此,在认真寻找、仔细勘察的基础上,总会发生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帮助办案人员找到突破。如2005年8月,在汾阳杨家庄镇垣头村乡村道路上,一10岁女孩被车碾压致死,肇事车辆逃逸。在侦察过程中,有两辆车辆被确定为重点嫌疑车辆。根据死者头部被碾压的情况,事故处理人员分析推断,肇事车辆轮胎上一定有血迹附着,于是对两辆嫌疑车辆进行了检验,但两辆嫌疑车辆轮胎表面均未找到任何血迹。考虑到肇事者有可能清洗轮胎血迹,于是将重点怀疑的货车右后双轮胎拆卸下进行检验,终于在一只卸下的轮胎内侧壁上找到了一处喷溅血迹,经对血迹进行化验对比,确认这辆货车为肇事逃逸车辆,交通肇事案件被及时侦破。
事故车辆微量物证的客观存在,为侦破交通肇事案件,提高事故处理质量提供了内在条件,特别是近年来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事故车辆微量物证进行科学检验与鉴定,对澄清案件事实真相提供了准确、客观的结论。因此,通过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积极主动地运用痕迹检验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肇事车辆证据,对不断提高交通肇事案件的侦破水平和办案质量,客观、公正地处理交通事故发挥了积极而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