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在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里,市民不可忽视居家安全防范。近日,沈阳市公安机关公布了两起以窗户为突破口入室盗窃的系列案件。年关居家防盗已是刻不容缓,具有丰富打击盗抢经验丰富的一线民警,向市民传授年关居家“防盗招数”。
青少年“组团”撬窗入室盗窃上百起
日前,铁西某高档社区的一名女业主回家发现窗户“洞开”,家中的貂皮大衣、饰品、现金等加起来损失至少4万元。据了解,像这位业主一样,家中窗户被撬开、遭遇洗劫的家庭足有上百户。1月25日,记者在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凌空派出所了解到:这起系列撬窗入室盗窃案件已被破获。
凌空派出所对案发现场进行摸排,很快锁定了两名约16岁的犯罪嫌疑人。
1月13日,办案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两人形迹可疑,其中一人的体貌特征和犯罪嫌疑人相似,还从他们身上搜出螺丝刀等工具。经审查,嫌疑人李某、康某交代,自2009年10月以来,他们伙同马某、胡某等在铁西、于洪、苏家屯等地入室盗窃作案百余起。凌空派出所立即对其他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同时查获收赃窝点6处,刑事拘留11人,追回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撬窗之前先“敲门”
凌空派出所主管刑侦的副所长卢立河表示,团伙中4人年龄都在16岁以下,都是失学、辍学青少年。
这伙人既“内行”又“外行”还很有“原则”。说他们内行,是因为他们通常在白天跟随业主一同进入高档社区,利用年龄小不引人注意的便利条件踩点,以社区少人、灯光不亮的一、二层房间为目标。先是敲门试探,如果无人回应,他们就撬窗入室行窃,上至万元的貂皮大衣、电脑、电视,下至仅几元的零食、饮料,都在“顺手牵羊”之列。说他们“外行”,是因为他们“不识货”,有一次作案偷到金项链、金戒指,卖了5000元之后他们买手机“犒劳”自己,而价值更高的名表、纪念币等则被当“破烂”、“废纸”随手扔掉了。他们的行窃“原则”是,现金和食物必偷,其他“随意”。
两路“钻窗贼”偷走50多万元
东陵警方刚破获了一起钻窗入室盗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设法撬开当地居民家窗户行窃,作案20余起。
2009年年底,东陵区祝家派出所民警在走访过程中,得到群众反映线索:家住祝家镇的王某近期经常出入酒店、KTV等高档消费场所。这与他的家庭经济收入不相符。而祝家地区近段时间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系列入室盗窃案案发时,王某都曾在现场或附近出现过。民警将王某抓获后,他交代,在祝家镇和浑南新区、苏家屯区及抚顺县,他趁家中无人,采取钻窗入室的办法盗窃20余起,盗窃价值近万元。
另外,王某还交代,他还是曹某盗窃团伙的成员之一。该盗窃团伙自2007年以来,流窜于东陵区祝家镇、南塔街一带及沈河地区、浑南新区,采取攀爬阳台、撬门压锁等手段入室盗窃。现已核实案件11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
目前,两起入室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防盗先防“窗口”
入室盗窃的作案手段多是暴力撬门、撬窗进入,作案多是市民外出之时,时间在早上8时至10时,或者下午3时至4时,或者夜晚人们熟睡时,或者凌晨2时至5时。一到年关,窃贼还会利用市民外出拜年、走亲戚的时候,撬门、撬窗入室行窃。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锁好门、关好窗。此外,还提醒市民不要把大额现金和贵重首饰等物品放在家里;家中没人时,最好嘱托邻里帮助多多照应;在阳台等容易被攀爬的地方,可种养一些植物,特别是仙人球等带刺植物,既能美化家居,又能起到防范作用;钥匙要随身携带,避免被小偷复制,一旦钥匙丢失,要马上更换门锁;儿童不能携带钥匙,更不能将钥匙挂在脖子上。
根据警方的经验,居民还可以在一些细节方面做预防——
妙用窗帘:窃贼往往通过窗帘来判断居民家中是否有人。外出时,并非所有窗帘都拉上、把家封个严严实实才安全。可选择某个房间,如厨房的窗户不拉窗帘,让小偷以为家里有人,不敢轻举妄动。
填塞滑槽:许多住宅的窗户都用铝合金材料,夏天关起来闷得慌,打开窗又不安全。居民可在窗的滑槽内放一条质地坚硬的填充物,如:木条、石条、瓷砖条等。长短以窗子打开的宽度小于一个人(小偷)能钻进的缝隙为宜。
花盆防贼:可在阳台护栏内将大小花盆灵活摆放。如果小偷冒险爬阳台翻越护栏,花盆将使其难以逾越。
风铃或感应灯:在阳台或窗前挂上风铃,或者在阳台上安装一盏感应灯,不仅是装饰,还能起到防盗作用。一旦小偷从窗口或阳台钻入室内,难免会碰响风铃,或者造成突然亮灯,他们此时多数会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