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管齐下,提高治拥堵能力
面对日益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要注重规划、设计与交通管理的结合,把常发性交通拥堵消灭在“萌芽阶段”;对于偶发性拥堵,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的快速检测作用,减少可预见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因此,在提高城市治理拥堵能力方面,首先要协调好规划、建设、运输及交通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其次是重视交通管理队伍的建设,第三要注重智能交通技术的应用。
(一)完善政府交通管理体制
政府交通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交通政策、交通建设以及交通整治等工作的执行。比如在《深圳市道路交通月报》中反映的问题,如能得到重视并逐一研究解决,交通运行状况将会有明显好转。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必须坚持系统和全局的观点,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整体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政府牵头的城市交通综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使得发现了的、有办法解决的问题,能够得以解决,从而缓解交通拥堵。
(二)加强交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我国交警在城市的交通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城市交通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交通管理组织之一。以深圳为例,深圳目前有2400名交警奋战在路面上,他们每天巡逻路面,早晚高峰站岗指挥路口交通,负责道路信号控制,进行违章执法、事故处理,可以说深圳再没有一支公务员队伍能够比交警更加了解深圳的交通情况。
因此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加强交警职能,充分发挥交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有的作用。
一要让交警参与到道路交通设计中,特别是路口的交通设计,发挥交警熟悉路面交通情况的优势,对路口进行渠化优化设计、合理分配车道,从而更好的提高路口通行能力,为路口交通顺畅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要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纳入各级规划成员单位,参与重大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顺畅的建设项目提前干预。凡未按照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标准建设的道路,不得竣工和验收,不规范、不统一的,要限期整改。
三要加强交警队伍建设,随着交警职能的增加,需要培养一批精于交通管理业务的警员,从而更好的发挥交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系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
在道路交通日益拥堵的情况下,国内各大城市加大了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力度,深圳也正着手智能交通“1+6”系统的规划、建设,它的建成将对深圳交通产生积极的影响。
但是我们要准确定位智能交通系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它不是治理交通拥堵的根本。智能交通系统只能通过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效率,充分发挥现有路网资源,综合调控、均衡路网交通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