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防雷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和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相连时,两者间的距离不宜小于20m.
7.9不得直接在两建筑物屋顶之间敷设电缆,应将电缆沿墙敷设置于防雷保护区以内,并不得妨碍车辆的运行。
7.10系统的防雷接地与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GBJ79、GB50057和GB9025的规定。
8 系统设计文件要求
8.1设计单位可参照GB/T50314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制订安全技术防范综合报警服务系统技术文件;可参照《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图集》97×700(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出版)和《住宅智能化电气设计施工图集》绘制系统设计施工图纸资料。
8.2住宅小区的建设方和安全技术防范综合报警服务体系工程承接方向当地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申报核准项目设计方案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a)系统设计方案及系统功能;
b)器材平面布防图及防护范围;
c)系统框图及主要器材配套清单;
d)中心控制室布局及使用操作;
e)管线敷设方案;
f)工程费用概算和建设工期。
9 综合报警服务要求
9.1接、出警服务程序
9.1.1当小区周界报警时,小区管理中心用对讲机通知附近巡逻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巡逻人员在3min内到达指定现场。查看完毕后,用对讲机向管理中心汇报处理情况,如有紧急情况由中心通知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处理,管理中心事后进行事件记录;
9.1.2当小区住宅报警时,小区管理中心在30s内向住户进行警情确认,在排除误报的情况下,在1min内通知辖区内的巡逻人员,巡逻人员在3min内到达指定现场。查看完毕后,用对讲机向管理中心汇报处理情况。如中心接到报警初判为紧急情况,由中心通知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进行处理。管理中心事后进行事件记录。
9.2综合报警服务系统的维护
9.2.1技防系统一旦开通,就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系统局部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4h内进行处理,并使系统正常运行;
9.2.2技防系统出现重大故障时,维护人员必须在3天内排除故障,并使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向辖区派出所报备;
9.2.3技防系统运营企业每季度对技防系统的主要设备进行一次检测,每年对技防系统所有设备进行一次检测和维修(包括户内的报警前端设备);
9.2.4社区综合报警服务体系正常运行所需资金的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对小区综合报警服务质量的等级进行评估,并报物价部门审核后,纳入物业管理收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