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综合报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警系统)的定义、分类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各类住宅小区的报警系统的设计。已建住宅小区的报警系统也可参照本标准设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79-1985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3047.1-1995 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
GB7269-1987 电子设备控制台的布局、型式和基本尺寸
GB9025-1988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机电配电值
GB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T50314-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A/T70-1994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GA/T74-2000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综合报警 指住宅小区周界入侵报警、电视监控报警、住宅防盗报警、紧
急求助报警、保安巡更报警、技防系统故障报警等。
综合报警服务体系 指对住宅小区的综合报警事件实施接处警服务所需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设备状态管理和相关的人力、信息资源。